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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士兵退役补助发放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17 12:24 已回复

书记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咨询,我是朝天区一名2013年退伍的退役军人,这里我想咨询一下,我们2013年退伍的什么时候给我们发放一次性地方补助金,文件上说的是2013年退伍的在6月份以前发放完毕,这都快9月了,民政局那边还没消息,敬请解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28 15:16

网友:
你好!你留言反映“201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未予发放”一事,朝天区委已给予解答,现就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经调查,你于2003年12月-2013年12月在部队服役,于2013年退役,服役时间为10年,属201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根据川府函[2012]218号和广府函[2012]188号《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应于退役次年6月底前发放,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级公共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省财政每年按照总水平每名退役义务兵5000元、每名退役士官6000元的标准,结合财政管理体制和接收安置人数,对各地分档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各市(州)本级应对非扩权强县试点县给予经费补助,广元市的补助标准为每名退役士兵1000元。
目前,省、市级两级配套资金还未下拨到我区,区级财政资金也未到位,因此补助发放工作无法开展,待配套资金到位后将立即通知201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相关手续,并立即予以发放。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明白的地方请去电咨询,咨询电话0839-8672635。
朝天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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