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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居民小区内办幼儿园合理?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13 15:39 已回复

尊敬的雷书记你好:我们是沿滩区富全镇福禄苑小区内居民,该小区由福禄苑、富鑫苑、企业集资建房综合楼、运输队综合楼组成,现有80余户,人口300多人,而只有一个宽不足3.5米的消防通道。今年6月在据富全学校100多米的小区内,由富全镇政府公务员刘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富全镇综治办主任、蒲殿村党支部书记彭某与有关领导一起建私立幼儿园,并占用室外公共娱乐场所和消防通道,此事已向镇政府多位领导反映均未得到答复,敢怒不敢言。办幼儿园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二是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三是若遇到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小区居民和幼儿园儿童将无法逃生;四是环境卫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小区居民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决反对在居民小区内建幼儿园,拆除新建围墙,恢复消防通道。恳请教育、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实地察看,居民小区内建幼儿园合理?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沿滩区富全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27 15:17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居民小区内办幼儿园合理?合法?”的问题,沿滩区富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分管建设和教育的领导牵头调查核实情况,并积极协调处理矛盾。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加快富全镇小城镇建设,改变城镇面貌,2012年,经土地公开招拍挂,富全镇政府对原预制场、制刷厂两地块进行了房地产开发建设。按照规划设计,在原富全预制场地块建设富全福禄苑小区,占地2.18亩;该工程于2012年年底开工建设;在原自贡市制刷厂地块建设富鑫苑,占地1.37亩,该工程于2013年年初开工建设。以上两个商品房小区开发建设项目先后于2013年7月、2014年6月主体完工,既改变了原地“脏、乱、差”的情况,又有效改善了场镇的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2014年 7 月 7 日,富全镇社区副主任林某以个人名义申请筹设自贡市沿滩区富全镇未来星幼儿园,具体地址确定在富鑫苑底楼,沿滩区教育局经过认真审查和研究,认为该幼儿园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做出了同意筹建的批复,并要求其筹建过程中要与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食品药监局、消防大队、区教研室等部门和单位联系,主动接受其业务指导。筹建完成后,须向区教育局上报筹建报告,办学章程和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申请。
鉴于您和部分社区居民反映该小区办幼儿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居民纠纷,我镇已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了该情况,并于2014年8月20日向林某发出了暂停修建幼儿园的书面通知,要求必须等待纠纷解决和安全隐患整改后才能继续修建,完工后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报请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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