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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关于农村户口外出务工人员田地失管多年回乡分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08 10:56 已回复

市长您好!本人双加农村户口,以前在外打口没法管理田地,如今老了想回家分田。却因田地多年没人管理,不知道怎么办。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社区41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0-09 17: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农村户口外出务工人员田地失管多年回乡分田问题的留言收悉,经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到区档案局、村、社调查核实,双加镇双加社区9组(原双加镇上马村9社,曾经也称为过41组)二轮土地承包时总农户60户,分地人口219人,承包田面积159.21亩,承包土面积25.05亩,人均承包田面积0.73亩、承包土面积0.11亩。当时没有参加二轮土地承包分地的人员有李某中、李某珍(均已死亡),刘某某和魏某某(俩人是母子关系)4人。当时刘某某户共两人(本人和儿子魏某某),社长钱树炘多次召开社员大会,通知该四人参加,刘某某、李某中、李某珍主动提出不要自己的承包地(魏某某在外打工,其母代表他放弃),故未参加社员会。其不要承包地的原因一是当时种地要承担农税和提留;二是魏某某长期在外打工获得一定的非农收入。因此在农产品价格低落、种地效益不高的情况下,就不愿意再耕种土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地时放弃了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不得再次提出要地。根据上述情况刘某某在二轮土地承包时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但该户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仍然享有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的权利,将来在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有权依法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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