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封镇建设村村民,我村有一个和其它村共有的水库十多年前承包给了别人,但是却不知道承包费用去向!所以想了解一下水库承包问题
网民: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华封镇庚即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此次调查电询了新学乡2村村主任、建设村原村支部书记、先峰岭村原村主、承包人,当面询问了建设村现村支部书记。查看了相关凭证、收据及承包合同,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网友提及的水库是踏水桥水库,为华封镇、新学乡共有。其中,新学乡2村占有水库面积的50%,华封镇建设村、先峰岭村分别占有水库面积的20%和30%。
水库自2001年7月10到2013年7月10日承包给唐明文,承包期12年,承包金额总计1.8万元。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时交付一半的合同款项即9000元,余下款项在2007年付清。合同款按华封镇建设村、先峰岭村和新学乡2村所占面积比划分。因此,建设村在签订合同当时应收承包款1800元。但是,由于承包人资金周转不灵,在支付800元承包款后,就再没有将承包款交付给村上。
华封镇建设村在收到800元款项时,当场开具收款收据,并做了帐。现水库承包金作为集体收入,存放在村财政账上。至于建设村对未收到的水库承包金,华封镇党委政府正督促村上追讨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