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富顺县 » 农转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求助】农转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04 16:45 已回复

我是同心村村民1998年修路占地农转非以后,国家给予年老的享有几千元和养老保险,但我们年轻的只有几千元就完了,没有失业金还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低保,以后我们咋办。现在占地依据年龄来定并有几千元进并还有养老保险,请问政府是否有政策给予我们享有一定的待遇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13 11:43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1998年修路占地农转非人员是否能按现今政策享受一定待遇”等问题收悉后,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据了解,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的补偿补助安置是由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征收土地具体细化政策与当年的政策条文规定、特定时间界定以及历史背景是分不开的。目前,我镇实施的省道S305线公路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是按自贡市政府2009年第65号、2013年第69号办法执行。原已进行安置补偿的农转非人员不能再按新规进行二次安置补偿,如您本人在生活上确有困难可向镇民政办提出低保申请或生活救助,若符合政策则予以办理。

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