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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最后一公里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28 21:02 已回复

阆中市委书记您好;现关于阆中市天林乡金星村30、31社的最后一公里路的问题告诉你,作为人民的父母官,村社级干部于2012年6月收集资公路款,以每人为1100元的公路集资款来收取,总体为63万,该公路从木城寺香钱树桥至南部的阆中崖,总长为3.6公里,承包商以每公里15万来修建,总体为59万修好,但如今还剩下不到一公里路没修好,人民的父母官说钱以用完,没有钱修路,该路段村民联民找过社.村.乡三级政府两三次,但没有准确的一个答复。现将此事投诉给你,望市人民政府帮助我们村民一下,修完最后一公里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林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12 17:18


陈怀勇同志:
关于你反映的社道建设问题,经我乡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所在的天林乡金星村8社(过去的28、29、30、31、四个社合并)。该社共有390多人,是天林乡最边远的高山社,海拔近500米,过去交通条件差,水源条件也很差。你反映,该社修建公路还有一公里未建好,群众找社村乡没有准确答复。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 该社道规划修建的公路是总长3.9公里,宽3.5米的水泥路,此社道没有国家项目立项,目前已建好近三公里,还有近一公里没有建好的原因是:承建人杨明远与村协商,自己找项目,争取国家立项补助每公里25万,群众按每公里15万元集资,集资款到位后修建,已修好的三公里就是群众集资到位后建好的,未建的一公里是集资款不到位,所以一直未建。按承包合同,群众集资每公里15万元,总长3.9公里,应集资59万元,到现在已集资46万多元,已支付杨明远39.5万元,大部分群众交了集资款,部分群众在建路工程中的做工款抵集资款6.5万元,还有6.5万元集资款没有集起来,群众集资款交齐后,等洪雨季节过去就可修建。
你所反映的群众找社、村、乡都没有准确答复不实。该社修建的是社道路,建设之初乡上不知情,原则上国家没有项目支持,乡政府坚决反对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集资修路。鉴于实际情况,该社在修路的过程中未建的近一公里路造成群众出行不方便属实,乡政府已派驻村领导和干部到该社召开群众会两次,查清了集资的账目,同时组织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再次进行动员集资筹款,也在积极同承建人杨明远联系,要求他尽快动工修路。
三、处理意见
1、村社尽快组织集资收款,集资款收齐后及时衔接杨明远继续修建,争取尽快动工。
2、如果杨明远没有能力修建,村社组织受益群众筹集全部资金30万元左右进行建设。
3、乡政府在这一公里路动工后将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天林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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