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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智能电表乱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sjje520  2014-07-21 00:23 已回复

我是南充金鱼岭路正街住户,。近日,小区老是停电,但原来改造了智能电表的就没停电,电力公司人员上来修理,说是我们自己的空开坏了,把电线硬接也就走了,空开买在都没更换,说是我们自己找物管换,让这不他们的工作吗?我们还房这根本没物管。电力公司不是说能让用户私拉乱接吗,这要我们怎么办?与之理论,电力公司让我们交线改智能电表,据了解,南充不是2010年5.12日开始改智能电表吗,承诺四年内全部改完吗?不是说政府有补贴不再收费,怎么以前没改的还收费?再问更换智能电表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如收费合理,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收费包括哪些项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国网南充供电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04 09:46

“ysjje520”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向东市长留言,反映居民用电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所在小区位于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78号,是一栋拆迁还房,共三个单元。2010年,第三单元的用户达成一致向当时的顺庆供电局递交申请进行了户表改造,目前为一户一表;第一、第二单元由于部分用户不愿意改造,导致这两个单元没有进行户表改造,目前用电方式为合表用电,网友“ysjje520”家住二单元6-2。2014年,南充供电公司免费为第三单元的户表用户进行了智能电表换装。
根据您的描述,空开属于客户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维护范围,应由客户自行请电工维修。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2617号文件规定:“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电表改造费用”是指智能电表换装所产生的电表费用及人工等费用,而并非各级物价部门逐年出台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同时,电表属供电企业资产,是供电企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量装置,而在智能电表换装的过程中我司的确从未收取过费用。因此,我公司从未收取过“电表改造费用”。我公司在组织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时,合表用户按照物价政策文件或工程预算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和瓶颈的用电设施实施改造,达到分户供电、安全用电的条件。对于经改造符合条件的,电网经营企业安装电能计量表计,实现抄表到户。在此过程中,用户自愿委托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仅收取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表后线费用980元/户,而并未收取所谓的“电表改造费用”。本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南充物发[2008]238号《南充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市辖三区破产改制企业和问题小 区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处遗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上并按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每户980元来收取的。
现执行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也是市供电公司与顺庆区政府共同协商而定(以南充市顺庆区政府会议纪要为准),虽执行的是2008年南充物价局定的收费标准,由居民仅出资980元/户,而其余部分(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不收费,由顺庆区政府财政补贴。因此,此次“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优惠的举措也是供电公司与政府在本次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体现。
对居民住户实施一户一表,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是一项民心工程。对客户所反映的这类在建设之初未实施一户一表的“遗留问题”小区,建议按“处遗方式”给予解决。即,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所有住户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并按照南充市物价局批复的一户一表改造标准实施改造;在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后,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由此解决内部分摊电价高、线路隐患突出等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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