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武胜县 » 晚婚晚育政策咨询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医疗 咨询】晚婚晚育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武胜市民  2014-07-11 10:00 已回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晚婚晚育的一些事情,我和老公双方都是晚婚,现在怀孕了,也是属于晚育的吧,我想知道关于晚婚晚育,国家和地方有什么政策,生育医疗费用这些有优惠吗,现目前我们要到哪里咨询或要准备什么东西,谢谢,望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15 11:20

网民: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三条规定: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适用对象:实行晚婚、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婴儿休产假的。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向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
申请程序:
1、男女双方需享受各种假向所在的工作单位申请;
2、男女双方向所在工作单位接到申请后,作如下处理:对当事人出生年龄、生育状况以及是否享受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假男方护理假;女职工产假等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当场批复。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26-6212525。
关于您咨询生育医疗费用问题,请您直接致电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26-6251905。
感谢您的留言。

武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