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书记,县城厢镇大垭口村新农村建设房快三年了,现在才分房,最重要的是第一分房不合理与之前约定平方不符。第二针对本村无力购买房自愿转户的不予公平分房,只留高层供选择。望赵书记引起重视还大家公平共建和谐冕宁,抵制霸王条款。
冕宁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关于留言题为“城厢镇大垭口村分房不合理”访件的答复
网友:
你好!你于2014年7月10日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与之前约定平方不符的问题
大垭口村新农村建房自2012年初动工,2013年完工,城厢镇大垭口村在建房时均未给任何一个住户约定住房平方。
二、只留高层供选择住房的问题
城厢镇大垭口村在新农村建设时就明文规定建房名额严禁出卖、购买和转让。自愿转户只留高层选择则是按照大垭口村大多数即出让土地且购房自住的村民的意愿来决定的。
冕宁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