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州委书记虞平 » 关于失去生活自己能力人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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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失去生活自己能力人的救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05 16:49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四川成都读书大三的学生,家住凉山州会理县绿水乡,我父亲2012年因生病下半身截瘫,大小便失禁,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长期有母亲一人护理,生活困难。我想咨询下,凉山州,或者县的民政,社会保障局,或者残联,的一些社会救助情况。对于父亲的截瘫,我可以向那些部门寻求帮助,具体怎么做!国家有没有具体因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的救助措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会理县残疾人联合会、会理县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27 10:13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答复如下:
  一、会理县残疾人联合会相关政策
  1.我县办理残疾人证全免费,需具备以下要求:残疾人本人自愿、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办理、符合国家评残标准。
  2.国家政策规定,残疾人凭残疾证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优惠政策。
  3.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在我县免费享受新农合和新农保,今年起,按月有护理补贴,符合低保条件的应纳入低保,有辅具需求的,县残联免费配发辅具,有其他困难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也应当按政策给予关心照顾。  
  经查,您父亲杨登平系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二级,残疾证已于2014年3月办理,除按政策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办理残疾证当年不能享受,需次年才可享受外,已享受其他相应残疾人政策。
  二、会理县民政局现行救助政策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凡是持有我县户口的城乡居民:农村户籍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城市户籍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70元的,以家庭为单位向村(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二)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孤儿、特殊困难儿童、持有会理县残联制发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我县的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可按《会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1.县民政局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孤儿、特殊困难儿童、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费用。(残疾人向村组或者乡镇提供残疾等级为一级或者二级的二代残疾证及其复印件即可免交新农合筹资款)。
  2.门诊医疗救助。符合报销的门诊费用,按照扣减各类补助报销后余额的50%给予报销,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3.住院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总费用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医疗保险支付、自付费用、各类补助、赔偿部分之后,按剩余金额2000元以内的救助50%;2001元到5000元的救助60%;5001元以上的救助7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农业户口累计不超过6000元,非农业户口累计不超过8000元。
  4.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后给予救助。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患以上8类重特大疾病在政策范围内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再经过住院医疗救助后仍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60%比例给予救助,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三)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主要指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的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制度。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并提供相关材料。实行分类救助:①当年累计负担医疗费40000元以上,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00元临时救助;②当年累计负担医疗费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临时救助;③当年累计负担医疗费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临时救助;④当年累计负担医疗费10000元以上和重度残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临时救助。
  (四)救助程序
   1.纳入城乡低保和给予城乡困难临时生活救助要通过个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民主评议、公示等相关程序,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后执行。
   2.纳入医疗救助必须具备相关材料,按照个人申请、公示等程序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执行。
   3.资助参加新农合直接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给村组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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