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两位好友,到大英龙氏餐馆,吃了53元,他不拿发票给我,我很没面子,更丢大英人的面子,居然说,大英没有小额发票。我们都是纳税人啊。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税源管理单位第四税务所对该餐馆不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大英县蓬莱镇龙氏家宴未向您提供所消费的53元发票基本属实,因确实没有3元的零票,网络发票正在安装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已责令龙氏餐馆限期整改,立即安装使用机打发票,给您提供53元餐饮发票,且在今后的经营中必须向消费者据实提供发票,并依法对该餐饮店处以265元罚款。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已于7月8日已通知您到大英县蓬莱镇龙氏家宴领取消费发票。
感谢您对我县税收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大英县地税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