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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新农合报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6-18 22:4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米易县白坡乡尿毒症患者的家属,由于米易县医院没有设立透析室,米易所有的尿毒症患者只有到攀枝花就医。由于我父亲参加的是新农合,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不能挂床透析,只能门诊透析,费用有自己支付后,到米易政务中心报销。去年米易县报销封顶线为4万,今年报销封顶线降低到2万,怎么报销越来越低,对于尿毒症患者家庭入不敷出。我想咨询一下报销封顶线越来越低,降低封底线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地方政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个人觉得,对重大病患者应加大报销比例,多给予帮助与支持,避免大多数家庭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卫生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25 10:46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攀枝花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攀卫办〔2013〕109号)文件规定:“以终末期肾脏病为第一诊断的患者,采用维持性血液透析,在一年内发生的血液透析的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支付费用的标准包括患者全年血液透析的门诊治疗的治疗费用,不包含药费、放射费、化验费等。医院应在限额支付标准内收取血液透析的费用,其中三级医院相应限额内费用的70%,二级医院相应限额内费用的75%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尿毒症门诊治疗费用的限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支付标准5.46万元,新农合支付3.82万元”。由于我市县级医疗机构(即二级医院)均不具备血液透析治疗能力,患者只能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三级医院)进行治疗。
同时,《米易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米府办〔2014〕39号)规定“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报销封顶线调整为普通慢性病全年门诊补偿费用封顶线5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全年门诊补偿费用封顶线为20000元”。
综上所述,终末期肾病患者的治疗费用补偿,根据新农合补偿政策,一方面住院费用按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给予70%的补偿,另一方面门诊费用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进行补偿,因此将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全年门诊补偿费用封顶线从40000元调整为20000元,没有对其治疗和费用补偿产生影响。您父亲的门诊及住院治疗费用均可分别按政策进行补偿。
收到您的投诉后,米易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已经与您的家属取得了联系和沟通,并把新农合的相关补偿政策对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宣传和讲解,患者已经清楚了治疗和医疗费用补偿的相关事宜。在下一步工作中,县级新农合办将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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