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高粱镇某学校修建,工程造价为100多万元,而现在工程加出280多万元,听说是附属工程多,再多也不会多出100多万啊?我们高粱的钱就这样随便的拿出去吗?听说有审计局,领导您们能不能严进严出呢?
网友:
您好!您反映“东兴区高粱镇某校修建过程中有关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兴区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高粱镇中心校项目实施的情况:
1、高梁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和围墙排危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投标,财政评审价为:185.32万元,合同价为:172.34万元。该工程于2012年经区发改局立项批准(内东区发改[2012]115号),2012年12月经公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为四川中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高梁镇中心学校旧教学楼维修和幼儿园改造工程,财政评审价为:41.01万元,合同价为38.00万元。因建设当时教学楼工程和围墙排危工程施工队正在学校施工,重新确定施工单位不方便施工和现场管理,确定由四川中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同步承建,其工程价格按固定价比选办法下浮7%计算。
3、附属工程。学校化粪池工程因其专业性由东兴区环境能源工程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按财评价下浮7%,合同价为11.85万元。
以上三个项目于2014年1月验收合格,工程合同价共计:222.19万元。
二、高梁镇中心学校项目实施后审计结算情况:
高梁镇中心学校的三个建设项目于2015年4月送东兴区审计局审计,以上三个项目投资送审价为272.86万元,最终审定金额为262.09万元(其中施工方工程费237.48万元、学校支付的前期手续费用和“三通一平”费用24.61万元),审减10.77万元。
施工工程费审定工程款237.48万元,其中:教学楼建设及围墙排危工程审定金额为185.15万元、旧教学楼维修和幼儿园改造工程审定金额为40.48万元、化粪池工程审定金额为11.85万元。比合同价增加15.29万元。增加的15.29万元工程款,主要是新旧教学楼结合部连接工程和基础隐蔽工程等零星现场签证计量。
三、高粱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建设及围墙排危工程、旧教学楼维修和幼儿园改造工程、附属化粪池工程竣工决算价比中标价高出100多万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