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安居区横山镇云丰村村民,我想问一下“为何我妈在早买过12800元的那个保险后,政府补贴农民的那个(男60岁每月55元,女55岁每月55元)就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12800元,是咱自己出钱买的;跟政府补贴政策没有一点关系。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关于保险”一事,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安居区于2009年7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区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区于2009年12月出台了《安居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遂安府发〔2009〕25号)、《安居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遂安府发〔2009〕26号),现将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障)待遇。
其母参加的城乡社会居民养老保险(即中农保)按规定并入新农保,并按新农保待遇计发办法重新核定待遇,计算办法为:(其缴费总额+利息+财政补贴-已领取待遇)÷139+基础养老金(原为55元/人/月,现为60元/人/月)。因此其母参加的中农保并入新农保后,按月享受了国家给予基础养老金。
若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安居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社管股,联系电话:0825-8667685;或直接向该局主管部门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825-86653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