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凌山水城位于阆中滨江路东北段。小区已于2012年12月交房,业主陆续入住已达百分之八十,由于小区物管乱收费和经常与业主发生争吵,甚至要住户缴纳停车费,现在小区住户意见很大,作为小区住户哪个不买一个交通工具,这样住在自己家里比住宾馆还贵,他们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小区住户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目前宏凌山水城一期开发商的相关手续还未办齐,房屋还未验收移交,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居委会再组织业主成立业委会。
感谢你的留言。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保宁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