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余永成,家住邻水县城北镇东北村二组。此次来信求助,主要因为以下事件:
我的孙子在自己家内玩耍,被邻居张定顺家喂养的狗咬伤,为了孙子的人身安全,我自己垫付费用对孙子的伤情进行了求医就治。事后,找到邻居张定顺索取医疗费用赔偿,但遭到拒绝和冷视。世风日下,公正严法,难道就没有办法为我孙子讨还公道,惩治这种不明事理的公民吗?
在此,请求政府悉察此事,替我做主,感激不尽。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的孙子余X春于2014年4月9日在家玩耍时被邻居张X顺家的狗咬伤,在邻水县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等共花去医药费980元的情况基本属实。双方因医药费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达成协议:1.张X顺自愿给付给余X成医药费400元,其余费用由余X成负担;2.余X成收到张X顺给付的400元医药费后不再索要其余费用,也不再追究此事。双方已签字表示认可。2014年5月19日,张X顺根据协议内容将400元医药费支付于您。此事已妥善解决。
城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