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事宜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22 19:48 已回复

蒋书记您好:我是江阳区茜草镇黎明村的农民,我想咨询一下土地被征收,农民应该拿到每亩多少钱的土地补偿费?有没有医疗保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茜草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09 15:23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咨询江阳区茜草街道黎明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及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现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18号)明确规定,征收耕地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土地被征收后确定的农转非人员的安置。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人均分摊费用,由征地部门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监护人。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茜草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