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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白血病孩子爸爸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4-21 14:16 已回复

我叫汤xx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七星村13组27号身份证号码:510132198512207017,2003年12月入伍2008年12月退伍在西藏拉萨市77625部队50分队{警侦连},退伍后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汤佳旗和汤骏旗今年5岁了上了2年幼儿园了,每年学费一万多元之前我都在外打工挣的钱还勉强够他们学费和家里面的开支,然而不幸的我的大儿子因病去年12月在四川华西二医院确诊为白血病我本来家庭就勉强够开支,这种病大家都应该知道会花好多钱!最早期间医院医生说我们这种白血病是白血病里面最好治疗的治愈率90%,在这4个月治疗期间中几次的骨髓检查报告中都显示融合基因都是阳性医生建议如果在确诊日开始半年时间还不转阴性的话就要做骨髓移植保守价都是30万!为了照顾生病的汤佳旗我们都要两个人在医院陪他我在医院附近租了间单间给孩子煮饭所以我就不能够出去打工挣钱就没有收入,还有一个汤骏旗在家上幼儿园我爸妈在家照顾。为了孩子我在亲朋好友那里能够借的都借了。现在借的和捐的都已经花的差不多了,我原连队都已经给我捐过一次款了还有3年的治疗期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恳求各位战友和社会各界好心人士给予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08 14:58

网民:
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民政局及时与永商镇、县红十字会、县医保局进行了联系,于2014年4月28到你家中进行了入户调查,准确掌握了你家的基本情况,并就你反映的诉求进行了解答。
一、家庭基本情况
汤小兵,男,现年29岁,家庭人口4人,家住永商镇七星村13组。双胞胎大儿子汤佳旗,现年5岁;小儿子汤俊旗,现年5岁,均在永商镇中心幼儿园上学。大儿子汤佳旗于2013年12月5日被查出患有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据本人介绍大儿子未生病前在外当电工,月收入3000元;其妻贾凤,现年26岁,大儿子未生病前在茶楼打工,月收入1000元。
二、享受救助情况
(一)永商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和村组群众向其捐助40235元,县红十字会救助3000元,县委政研室和县委办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捐助2300元,汤小兵战友总共捐助4000元。截止目前,收到捐助、救助款共计49535元。
(二)根据《四川省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2〕414号)文件精神,对患白血病儿童分三年救助,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1万元。汤佳旗2013年至2014年住院费用,医保局将按照此政策予以报销,第一年可报销金额6.8万元,目前该家庭2014年已报销了2.75万元,2014年还可报销4.05万元;2015年可报销金额2.55万元;2016年可报销金额0.85万元。
三、调查情况
据调查,汤佳旗于2013年12月5日被查出患有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随后被转到华西附二院进行治疗。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住院期间,住院总医疗费用39875.49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8451.9元,个人自付费用11423.59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门诊费用总计14574.08元,两项自付费用总计25997.67元。该家庭接受捐助、救助款共计49535元,扣除两项自付费用后剩余23537.33元。目前汤佳旗已经在华西附二院接受治疗4个月时间,若到6月份情况仍未好转,医院建议家属做骨髓移植手术。据其父亲汤小兵介绍估计手术费用为30万元,因此其父亲请求政府予以帮助。
四、办理情况
(一)该家庭2014年3月向永商镇人民政府递交了低收入家庭的申请,永商镇和县民政局及时将汤小兵家庭信息录入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了家庭财产的信息比对,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低收入家庭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批,目前正在三榜公示期间,若公示无异议,则该家庭属于我县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二)工作人员现场告知了我县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为其发放了医疗救助政策宣传资料。同时告知其父亲汤小兵,如公示无异议,则汤佳旗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后,剩余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专项医疗救助,救助金额4706元。2014年3月以后产生的费用,专项医疗救助可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门诊产生的费用不属民政专项医疗救助的范畴。
(三)公示无异议后,该家庭属于我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县慈善会将对汤佳旗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发生住院费用,按照当年度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各种专项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6717.59元按照50%比例进行救助,救助金额3359元。
(四)工作人员现场建议其父亲汤小兵到县医保局为其儿子汤佳旗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到县医保局咨询办理特殊门诊疾病治疗的政策。
(五)鉴于汤佳旗做骨髓移植手术需要30万元的费用尚未产生,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会同永商镇政府密切关注其住院情况,若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县民政局将对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后,剩余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金额4万元;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累计在0.5万元以上,还可申请市上补充医疗救助,年救助最高金额5万元;若新津县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延续施行,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累计在0.5万元以上还可按比例实施救助,年救助最高金额15万元;若慈善医疗救助政策延续施行,县慈善会将按照当年度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各种专项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0.5万元以上还可按比例进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金额3万元。
我们竭尽全力解决你的生活困难问题,同时希望你及家人克服难关,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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