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我向相关部门咨询了土地确权问题,高坪镇人民政府答复称:“石马坝村属于金桥新区规划范围,我镇已向金桥新区申请土地暂缓确权,目前正在等待回复中。这并不与国家政策相违,您对“确权”理解有偏差”。现咨询:
1.国家给予农民的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高坪镇人民政府有什么依据申请暂缓确权?
2.暂缓确权有何理由?
3.我对确权理解有偏差,请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怎样的?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土地确权”问题,经我县高坪镇人民
政府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 高坪镇石马坝村1社在遂广高速上下互通原征地面积为347.2亩,因为设计变动,需要全部征用该社土地,因此申请了暂缓。
2、 土地确权要在路线设计具体情况出来后方能进行。
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高坪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