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2006年毕业的大专学生,读书时户口从南江农村迁出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户口又迁入成都市青羊区(公司所在地集体户口)。现在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想把户口迁入南江农村原籍
问题:1、我这样的情况能迁回原籍吗?
2、如能够的话,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匿名网友:
你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你本人是2006年毕业的大专学生,读书时户口从南江农村迁出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户口又迁入成都市青羊区(公司所在地集体户口),咨询现在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入南江农村原籍。”现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中规定“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故你不能将户口迁回南江农村原籍。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南江县公安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