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领导,我是平昌县元山镇中岭村一社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的一个施工队,工程已经完成两年多了,现在政府一直不给我们结算工程的公共设施工程款,施工土地资金也给我们施工队算在头上,可政府,在工程完工以后就不理我们了,现在每到年底,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就玩命跟我们要材料钱、工资。我们垫付的资金更是不知道啥时能回来了。请县委领导关心一下我们为平昌县元山镇新农村建设的施工队们,我们也要吃饭,要养家糊口。
网友:
您好!
您于2014年3月28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5月,我镇中岭村启动“巴山新居”聚居点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该工程竣工后,农户与施工队结算建房款;施工队与政府结算公共设施工程款。目前,该工程正在决算审计过程中,待审计结束后,将尽快为您支付工程款。
感谢您对我镇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平昌县元山镇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