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美姑搬家到德昌来的,现在小孩子读不了书了,因为在这里出生的孩子,我们还没上户口,你们政府想想办法吧,谢谢了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从美姑县自发搬迁至我县乐跃镇大福村4组居住的20户人家,其子女年龄如果在6周岁至15周岁,均可在乐跃镇辖区内的学校申请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经核实,凡是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儿童,乐跃镇学校都已经全部接收入学。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