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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土兴乡小湖村村道路人不能通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23 10:41 已回复

领导您好:在万忙之中给您添麻烦了,2011年村里组织几个队,人均集资修建一条通往乡政府的村道路,老百姓都是自愿拿出自己承包的田、地、山林来修建这条公路,所有的社员和代表积极参与,退休乡干部李远伦积极踊跃的组织修这条路,占他的山林将近100米(全部是悬崖),当时村上同意把公路修到他房前屋后,(有协议在)。由于村里没有落实,就出现了痕迹,现在这条村道路上下已经铺好片石,主要这100米的公路不能通过,此段公路已经挖断。现在村里人走路十分困难,乡、村调解若干次。始终没有结果,村民最担心的是,村里80岁以上的100多人,老人过路赶集或其他村的人,不熟悉该路段的情况下摔倒人,随时有生命危险,后果的责任谁来承担?由于矛盾激化,村道路一直没有机会硬化,任然是晴通雨不通的局面,望领导给予调查和建议,盼回音,村民跪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土兴乡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03 16:01

周成志网友:
您好!
您于2014年2月23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土兴乡小湖村村道路被挖断”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小湖村4组村民李远伦,因不满该村村民李兴奉私自出售其家修村道路被占山林的石料,先后五次挖断小湖村六个社的村道路。李远伦挖断该路后,有村民在村道路边山石上书写“修路者流芳百世,毁路者遗臭万年”,李远伦看到该文字后,认为侮辱了他的人格,要求小湖村村民赔偿其十万元精神损害费。因李远伦诉求过高,我乡多次调解无果。目前我乡正在调查了解该矛盾的深层原因,并已落实副乡长李天志为该案的化解及稳控责任人,制定相应调解方案和稳控措施,以便及时化解该纠纷。
感谢您对家乡父老生活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平昌县土兴乡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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