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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关于农村旧房拆出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13 06:21 已回复

县领导好:我家在农村、由于我已自建了新房听说政府要求拆出旧房、想问下是如何规定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开江县国土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5-13 09:55

网民朋友
您好!
关于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您所提出农村旧房拆除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该户已新建住房,应将原宅基地交予原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
二、如该户是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范围内的拆旧户,并自愿参与了该项目。可按照开江委办【2012】68号文件进行安置,其安置方式:(1)新建房实行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联建后拆除旧房。(2)已有住房的实行货币安置。

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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