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长李云 » 关于驾校另收费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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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关于驾校另收费是否正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11 12:44 已回复

我儿在绵阳游仙区一驾校学习,每一次考试都要收取场地费,请问市长这项收费是在规定范围之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2-18 14:53

网友:
您好!对于您留言反映的情况,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办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汽车、低速货车初次申请考试每人每次收费560元。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理论考试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二每人每次260元,科目三考试每人每次200元。交警支队在对申请人预约考试时,除按省物价局规定收取的考试费或补考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交警支队无自建的考试场地和考试设备,目前,考试由社会驾校无偿提供场地和考试设备进行。学员为了在考试前熟悉考场,有偿租用驾校考场及设备练习属于自愿行为,教练和驾校均不得以提高考试合格率为由强制要求,如有违反可向驾校行政主管部门绵阳市交通局运管处投诉。
谢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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