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 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农村还有未有危房重建补贴啊;再请问在农田;建住房可以吗?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为着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的一项重大举措。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其程序是:由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宜宾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村和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批,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财政补助为辅。我县从2011年起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应当符合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土地。确因生活生产需要占用耕地建房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且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耕地占用税费。在具体办理时要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宅基地用地申请;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意见;无房或房屋面积不达法定标准证明材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区范围内提供);用地红线示意图;路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在公路控制范围内的提供);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农村村民户口簿复印件,属独生子女户的还要提供独生子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向您所在乡(镇)住建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咨询。
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