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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1-17 16:19 已回复

请问:父母女方是城镇户口,男方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2011年出生),独生子女费的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手续证明,独生子女费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1-21 14:31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申报流程和需要的手续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和《内江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夫妇,应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以及相关证明,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表》,经村(居)委会复核,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公示后,按照自然年度,自下一年度起,每年发给每对夫妇不低于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直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
二、独生子父母奖励金的发放途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照下列途径发放:
(一)夫妻双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奖励金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
(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双方一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由双方各负担50%;
(四)夫妻双方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济组织人员,另一方无用工单位的,由有职业一方所在单位(个体)全额承担;
(五)以上情形以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城镇低保、城镇无业人员、企业改制下岗未再就业且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人员,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832-82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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