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劳动镇民主村四组的,现在想咨询一些事情,希望县领导给我一个答复!
我爷爷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最近我们组修建公路,本来应该支持,但是村上要求我去世的爷爷全额缴款,爷爷已经去世,但是地还在,交钱我也觉得合理,但是根据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不应该交全额,毕竟人已经不在了,不能受益,我们每人缴款是1000元,但是有户口没有地和无户无地有人的却只交200元,这差距太大了吧!
还有根据村民自治的“一事一议”原则,修路集资的方式应该社员表决!但是我们在外面打工的人就自动忽略了,直接打电话说要交多少钱!而且在家的社员大部分都是人多地少的情况,他们表决出来的结果是不是对我们这种在外地打工的而且地多人少的社员不公平?如果说是有地无人,和有人无地的人员交一样的钱我觉得十分的合理!
而且我大伯是单身汉,上次差三百元没有交清,就拒绝为其办理新农保,这是违规的吧?最后还是借钱交了300元才办理的!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有地无户还是要交全额公路款”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劳动镇民主村四社有地无户要交全额公路款的相关问题。经调查核实,民主村四社村民召开社员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意以下公路款收缴方案,即:有地的缴1000元/人(每年有100多元国家粮食直补款),无地的缴200元/人(无粮食直补款)。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