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蓬安县长梁乡人,用多年积蓄于2013年2月份时购买了一套公园1号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说2013年10月份交房,后来迟迟没等到开发商打来的电话,于是我就给开发商打了电话,被告知,地的手续等还没有办下来,问其好久可以办下来,回答说不知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动工。说实话,这样的回答挺让人生气的,手续什么都没办,就开始卖房?这样的操作合理吗?请问各领导,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房?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于您:
一、该项目坐落在蓬安县城东大道,由四川相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分二期完成,总占地面积是45065平方米,土地证号是蓬国用[2008]第01833号。其中20#楼属于是第二期开发建设,但由于建设审批手续一直没有上规委会,故迟迟不能动工修建。
二、开发商在2013年2月初,收取了部分购房户选房定金,并草签了客户自愿选房认购书,但未承诺2013年10月份交房。
三、经开发商介绍,未开工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因县委主要领导被调查、一直未能召开规委会,因此未开工建设。
经了解,县规委会将于近期召开,如建设手续通过会审后,立马就动工修建20#楼,并确保在动工10个月内完工。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