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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关于大英县失地农民补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2-31 20:11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想帮家人咨询一个问题。我们是蓬莱镇凉湾村的失地农民(原红旗乡4村1社),我家房屋已拆迁,农地在2006左右就被征收,2007年1月左右开始得到互保补偿,听妈妈说刚开始补助每月是80一人,后来涨到100,年长的和年幼的貌似每月130?现在政府貌似要把生活费卖断,一人23000。我家原5口人,我姐姐在03年已结婚,婚后已生育2个小孩,由于我姐姐结婚后户口没迁移我姐夫户口所在地,2小孩出生后户口也随我姐姐处上户,现也是在册人员。姐姐和2小孩自从失地后没得到一分资金补助,由于爸妈和姐姐都是老实农民,多次上方相关办理人员都无果,后来也没再管这事。直到前段时间,上面说失地农民可得到资金补助23000,再次问及此时,依然说的姐姐一家三口没得补助。后面村里没得到补助的人都去找相关办事人闹,后来才得到一人5000元的补助。请问她们为什么没有23000的补助,这5000又是什么?姐姐一家3口难道不是互保中心内保障范围内人员?她们符合领取失地农民保障金吗?如果是,这几年没领取的互保是不是都该全部核算补偿给她们!?我们必须通过相关法规法定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大英县蓬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2-19 17:04

张会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责成蓬莱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6年,我县因大英火车东站的建设的需要,对蓬莱镇凉湾村1社土地、农房进行了征收拆迁,为了妥善处理分配好拆迁补偿的各种补偿款项,在征收拆迁工作开始时,县铁建办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及村两委组织了该村1社的全体社员召开了三次社员大会。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最后决定分配方案:1、2006年12月31日晚24时为正常人口封户、锁定人口时间。2、凡是已经外嫁女,不论户口迁出与否,本人及生育的子女并上户在本社的都作为“空挂户”处理,不享受该社拆迁安置补偿的各种分配及优惠政策。该方案当时还张榜公布了3次,都无人提出任何异议。为此,张会的姐姐张丽本是外嫁到红江镇,户口未迁出以及生育的2个子女,户口虽然上在该社,但都属于“空挂户”的范围,不能参与该社的分配,也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包括互保的各种优惠政策,当时,也不属于互保中心人员,所以,就不能享受2013年的互保转社保的政府补贴的23000元/人补助。
   您反映未进互保中心人员,每人领取了5000元安置补肋的情况是这样的:2006年12月31日是拆迁安置封户,锁定人口的时间,到安置结束这段时间的新增人口(包括类似张丽这种情况的人员在内)该社共有87人,这些人未进入互保中心,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政府于2013年11月给予了5000元/人的安置补助,当时无任何异议。张会的家人当时也无任何意见.也领取了此项补助。
   以上的情况该村社的全体群众都知道,不存在任何徇私舞弊的行为。
希望您好能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感谢您对大英建设、发展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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