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书记您好!我是普安镇杨柳湾村村民:我想问一下杨柳湾8队和7队的人是以什么条件买到高速公路安置点社保指标的。他们合法吗?
网民朋友
您好!
2010年12月22日,因修达万高速公路安置点,县国土资源局统征现为1、2、4组土地31.04亩,其中有原7队社员熊贵昌在2009年1月10日与原2组社员严代兵调换2组操坝大田0.25亩,熊贵昌作建房使用,熊贵昌调换7队窑子田0.3亩给严代兵承包使用;8队社员顾元仲在2009年11月17日与原2组社员马常用大田0.25亩调换8队顾元仲建房使用,顾元仲承包连二丘田0.33亩调换给马常承包使用;原8队社员唐令秀在2009年9月3日与2组社员郭昌玉、唐令辉调换操坝三田0.25亩给唐令秀建房使用,唐令秀永石板丘田0.3亩调换给郭昌玉、唐令辉承包使用,7、8队社员与2组社员调换的土地建房牵涉到在规划区内,办不到建房手续,后因高速公路统征,调换土地在内,以上3位社员在原甲方调换的土地上分得各自的土地款及社保指标。以上情况属实。
普安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