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宝林镇新建花岩村的村民,我们那里在修一条公路,有户口有地的人每人交1800元,有户口没有地的交900元,没有户口还有地的也交900元(包括去世的人),这样是合理的吗????那种吃低保的没有收入的人也要交1800吗?我这种马上要转户口的如果家里人没有钱交是不是就不让我转户口呢?修这个路有没有“谁受益谁付钱”的原则?过世的人还受益了吗?有土地与修公路有关系吗?为什么没有户口有土地还要交钱?请回答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过世的人也要交修公路的钱”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咨询修建公路集资的相关问题。经了解,通村公路建设实行国家补助、村民自建的办法修建,即除去国家补助资金之外的资金由群众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自筹解决。因有地无户享受了国家土地相关补贴,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未退即是受益者,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有地无户、有户无地的,减半收取,符合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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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