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盐亭县林农镇场镇居民,现把我们的问题向你们反映,希望得到解决。
一,地震后连年场镇房屋建设,我们的土地被廉价征收,现人平耕地只有3分左右,人平也就分到几千元钱,集体和政府给我的最大优惠就是不个家庭解决一到两个农村低保,如今我们是农民无地,经商无钱,政府不管。
二,居委会大小事务没有经过居民会议同意,场镇上私人超范围扩建房屋无人过问,居委会帐目没有年终公示,强烈要求居委会负责人起到应尽的职责,并公开帐务。
三,每届选举走形式,不符合选民意愿,强烈要求选举居委会领导时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十条执行,尊重选民意愿。
四,强烈要求失地农民按国家政策法规办理,发放最低生活补贴,为每个居民买社保,亨受医保待遇。
以上诉求希望得到解决,期盼!
林农镇场镇居委会居民
20131118
许科强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你反映“地震后连年场镇房屋建设,土地被廉价征收,现人均耕地面积只有3分左右,人均仅分得几千元钱,集体和政府给我们的最大优惠就是每个家庭解决一到两个农村低保,如今我们是农民无地,经商无钱,政府不管”。
回复:5.12地震后,林农镇灾后重建征地是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征用,征地费由居民小组制定分发方案,分发到农户,据调查,每次的征地费均召开居民会议全部发放,居委会和居民小组无截留情况。居委会按照失地情况,公开公正地评议落实了居民享受低保政策。
2、你反映“居委会大小事务未经居民会议同意,场镇私人超范围扩建房屋无人过问,居委会账目没有年终公示”。
回复:居委会凡涉及重大事务,均要征求居民意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场镇私人超范围建房一事,确有个别居民搭建临时建筑,是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解决;目前,居委会党务、居务已按“三公开”程序分季度公示,欢迎监督。
3、你反映“每届选举走形式,不符合选民意愿”。
回复:镇党委、政府正在按照盐组发[2013]7号文件精神,进行村(居)“两委”换届,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换届,欢迎监督。
4、你反映“请求为失地农民办理发放最低生活补贴,为每个居民买社保,享受医疗待遇”。
回复:征地后,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已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失地农民的低保和优先享有买社保的政策。
以上回复,如有疑义,欢迎你到林农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反映和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