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罗州长,我是一名普通的母亲,年龄25岁,刚刚生下小孩不久,为了孩子奶粉钱,准备找份工作,结果问了两家用人单位,刚开始让我填简历,结果填到一半,问我是否是彝族,我说是,对方便很决绝的说:‘不要彝族’?我就问为什么不要彝族,对方就说就是不要,你快点走。后面我在58同城投了简历,用人单位打来电话,说明天早上9点过来面试,过后又问了我一句,你是彝族吗?我说是,对方就说,明天暂时不用来了,老板还没决定。---------我想说的是,用人单位不是应该看能力,人品,为什么会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出现“不要彝族”这一说,太不能理解了,这个分歧和发展趋势很不好,希望尊敬的罗州长重视下这件事!
此致
敬礼
2013年11月12日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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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州人社、工会等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明确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不能在用工方面存在民族偏见和歧视。但目前我州部分用人单位针对企业发展需要,大多实行自主招工。而我州本地各族群众文化素质和劳动职业技能、就业意愿与企业发展用工需求存在矛盾。
三、在今后工作中,我州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力度,加强对违法用工的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为劳动机会平等和公平就业创造条件。
四、近年来,为促进我州广大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人社、工会、教育、劳务等部门强化就业服务,搭建就业平台,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建议网友随时关注各县市就业局、人才市场发布的招聘会用工信息,主动向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就业信息,尽可能解决就业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