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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咨询】阆中商品房年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9-28 22:02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想了解一下阆中市商品房的有效年限怎么是40年,为什么与其他城市不一样,40年到期了以后我们还需要缴纳市民费用吗?麻烦你讲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国土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0-14 17:13

网友您好:
你咨询我市商品房有效年限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和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三)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四)综合其他用地五十年”,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商品房土地出让年限在不突破上述规定年限的前提下,2005年以前由市政府确定为商业十年,住宅四十年,2005年以后为商业、住宅均为四十年,土地出让价格也是按照出让年限等级进行评估的,并不是商品房出让年限一定为要七十年。

阆中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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