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王庙居委会的居民,2008年拆迁我的房屋,是按每平米125元,安置房按原汉王庙人均20平米460元,超出面积520元给管委会补差,现在据说人平20平米800元,人平5个平米1300元,若还超面积按3200元补差,有的领导讲还是按原单价补《460元560元》,有的领导讲还没研究,有的领导讲按《800元1300元3200元》,搞不清说不明,望回复
网友您好!
征地拆迁是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针对网民所提出的问题,同州街道办事处立即深入调查核实,按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拆迁与安置政策一致的原则,2008年前拆除的房屋安置房价格按2003(59)文件标准执行,即合同内420元/㎡,超合同面积按560元/㎡计算。
感谢您好您对城市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家乡的发展,祝工作顺利!
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