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上次你在回复中说到,目前的低保补助标准是非重残、重病低保人员低保享受金额每人每月80元左右,具体以县民政局审批金额为准。那么请问心脏病算不算重病,如果生病每月又是多少呢?
网民朋友:
你好!你于2013年9月5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王光柱留言反映低保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上次按上级规定的补差标准作回复,是因你在留言中未明确现在享受的低保金额。关于你本次反映的问题,按上级要求,有关分类救助为:城市重残、重病人员月补100元,农村重残、重病人员年补500元。我县城市重残、重病人员月补100元,农村按重残42元/月、重病41元/月标准补助。但重病人员无法确定病种,需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病情情况而定。我们无法得知你所说的病情和家庭经济情况,所以无法明确答复,敬请原谅。如需详细了解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1-6612412 。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宾县民政局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