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市长范继跃 » 农户住宅通行道路被学校强行封堵10余年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农户住宅通行道路被学校强行封堵10余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明天0757  2013-09-03 21:37 待解释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您好!我是仁和区太平乡大村村大村组72号的农户,我家住宅紧挨着学校(太平中小学),学校以前为非封闭式的,我们全家和部分村民历来都从学校中的道路出行和运输农作物等(该道路在学校修建以前已经存在)。
十余年前,学校在未解决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单方面修建围墙,封堵了道路,基于我家所处地理位置原因,导致我家无路可走,出行只能走泥泞而狭窄的田埂,家人多次摔伤,农产品更是无法运出去卖,对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和损失。多次找学校协商均无果,学校校长罗理贵更是蛮不讲理,多次对我已年近60的母亲出言不逊,有损教师这一神圣职业的形象。
今年,学校为了修建住宅楼,继续对我家进行侵害:
1.越过红线图将我家宅基地范围内的果树挖倒。
2.在未做任何通知或协商的情况下将我家围墙挖倒,且无法拿出我家围墙违规的证据。给地处偏僻的我的家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隐患。
3.学校在施工时,我的母亲好言告知施工队,我家与学校存在纠纷,要求不得再进一步侵害我家权益。结果学校校长罗理贵污蔑我母亲强行阻止学校施工,纠结村乡和派出所干部到我家问责,最终证实他是无中生有,但是给我母亲的精神造成严重打击,他仅仅一句“没有就算了吧”了事;多年的道路问题未解决,更是让我母亲患上了抑郁症。
现在,我家的基本生产生活已经得不到保障,出行没有道路,围墙也被挖倒,安全受到威胁。我们多次与学校、乡政府、区教育局反馈问题,但是都无法得到解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现在学校公然无视法律,乡政府和区教育局不给予做主,任由学校压迫老百姓,与国家宗旨背道相驰,恳请市长为我们做主,还给贫苦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9-26 16:27

网友:
您好!您所提交来信收悉。对此,仁和区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查,太平中心校(原太平小学)始建于1971年,您家房屋始建于八十年代初,修建房屋宅基地是当年教职工菜地。为确保校园安全,按照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学校于2003年秋修建了围墙,不存在“通行道路被强行封堵”问题。
教师周转房是中央为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难的一项惠民工程。2012年太平中心校争取到了中央专项资金,设计修建16套教师周转房,这项工程将缓解太平中小学教师住房难的问题。学校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领导班子经过多次开会商议,并会同地质勘查、设计、消防等多个部门调研,最后确定了选址。确定现在地址有两个理由,一是在学校红线范围内,校园内无更佳位置可选,同时可规范教师生活区,消防、安全通道并用;二是从学校安全考虑,增加校园安全保障系数。
学校本着友邻、协商的原则,会同乡政府、大村两委会等相关部门做了多次协调工作,但终因您要求较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太平乡人民政府和太平中小学学校及相关部门将本着尊重历史,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全力协调解决此事。
感谢您的来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