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紧急反映
尊敬的唐书记:
你好!
我们是岷河中街19号泊景湾小区业主,我们已于本月1日给书记留言反映泊景湾小区二楼大面积装修烧烤店事宜,后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联合现场执法,到现场处理,现场责令装修人员马上停止装修,我们感谢书记对百姓的关心。
但今日起烧烤店业主既不顾绝大多数小区反对,也未得到任何相关部门准许,又擅自开始装修。
上次相关部门联合现场执法时,已明确告知装修业主像这么大规模的装修必须先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今天业主委员会代表专程到市政府大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该装修业主仍置执法部门告知不理,未去办理批准手续。
我们业主到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得知从2010年4月1日起国家《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已经实施,今后申请开餐馆烧烤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饮食服务业,需要前置审批,即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经环保部门环境测评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和城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商部门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新办饮食服务项目如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或者周边受环境影响的小区业主多数不同意或反应强烈的,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环保手续。按照《规范》楼上有居民居住的商品房新开有油烟异味等环境污染的餐饮业是严格禁止的。
我们小区是商住楼,一、二层是商业用房,三楼开始是居住房。本来小区楼下底层已开有麻辣烫、火锅、烧烤、饭店、KTV(大多数无照经营),全部的空调油烟都往小区内排放,小区住房环境污染已经非常严重,若二楼再大面积开烧烤店,大功率空调外机所造成的大量热气异味向小区内排放,对我们小区居民生活将造成极大影响,我们全体业主是无法承受的。我们已向相关部门递交了占小区绝对多数业主的意见,表达了小区业主坚决不同意二楼开烧烤店意见和业主大会决议。
恳请唐书记在百忙之中帮助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也请相关部门在审批时严格执法充分考虑我们小区百姓的诉求,严把审批关,以避免将来极端群体事件发生。
再次感谢唐书记!!!
岷河中街19号泊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
岷河中街19号泊景湾小区全体住户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留言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转交市住建局办理,现正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后我局将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因工作流程原因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城建工作的支持,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3年8月6日和9月17日,我局先后两次参与了市城管局牵头,通江工商所、通江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行动,对该烧烤店扰民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2013年11月7日,我局再次到烧烤店实地调查,该烧烤店装修完毕已营业,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在该小区进行了申报登记并备案。对于噪音和油烟等扰民问题,我局已及时与市城管局取得联系,并请市城管局严格监管。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