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接到双流人才中心谢主任电话,谢代表人社局对我网上反应的我老公自2009年退休以来未涨过退休金,也未得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得的生活补贴一事作了解答。首先感谢双流县人社局对此事的重视。但我当时就表示此解答没有说服我,而不是回复中说的“得到了您的理解和支持”。
人才中心以未找到相关引进人才的协议或文书档案为由,拒绝为我老公发放退休生活补贴。我认为不合情理。首先当年双流人事局、人才中心不会无缘无故受理他的调动,接收他的人事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和档案。根据《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成人发【1997】50号文),凡是与委托单位或个人代理了人事代理的,从程序上都是应该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此事是单位经办的,现在单位早已不存在,找不到依据。所以现在人才中心的经办人员不知道,也找不到他是怎样来的依据。所以我们认为,他是50号文件前调上来的,可能是当年办理此事不规范,没有签什么协议,也可能是管理上的缺失,以至于找不到任何依据。但事实就是:双流人事局、人才中心一直以来为其按事业单位的有关调资政策办理调资手续,并按相应工资代缴了养老保险,直至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办理了退休。
几年来,国家是没有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有关政策,但各地都是财政和单位共同解决,为其发放了生活补贴,从而增加了退休人员的收入的。国家和党中央的大政策是每年都要为退休人员增加收入是昭示于天下的,难道我们就享受不到此阳光雨露?再说,当年我们调到双流,为发展双流的农用运输车事业,为双流的财政收入也是作出了贡献的。所以退休几年来一分钱收入都不增加,于情于理是说不过去的。恳请各位领导从关注民生出发,解决我们的生活补贴问题。谢谢!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人社局赓即再次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您反映问题与您作了相关政策解释,希望您能理解。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