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有一修建几十年的老房子,泥土砌的。现在地方政府说是危房,并告知我们要自行找人推倒。并不谈及危房补助这么一说,但我省167个县(市、区)纳入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国家下达了4.2亿元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将用于完成四川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而且家中条件也捉襟见肘,鉴于危房要我们自己解决而地方政府也不谈及危房补助,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现由沿滩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回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是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惠民工程之一。我区自2010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各级对危改的规范要求执行。
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及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为0.75万元∕户。
二、危房改造的申请和审批。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建住局审核、审批。
三、情况分析。根据你反映的大致情况,我们进行了综合分析,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当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1、户籍与房屋所在地是否一致;
2、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3、是否主动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因你未对自己的房屋做更细致的说明,你可到当地政府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