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佳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简阳市草池镇平桥村8组村民。我再次向你反映一下我家 的情况,我家农业人口有5人,在第一次地方下户时,我家分到5个人的土地,约6亩。第二次分土地的时候,村上没有任何人通知过我家,直接就将我家5个人的土地全部给一个家庭人口只有3人的家庭户。请问这合理吗?合法吗?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吧?还是谁给村上干部关系好谁就多分地,反之则不分地?请问李佳书记:你作为我们资阳市的书记是我们的父母官,你怎么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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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中关于“谁剥夺了我家的土地”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你家有农业户籍人口5人,承包耕地近6亩;你所说的另一个家庭汪某家中农业户籍人口3人,当时户籍在外乡,迁入平桥八社时没有土地。你父亲因长期经商,加之以前土地税费过高,无意耕种,就将其承包的耕地全部转给汪某耕种。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时,经你父亲同意,时任队长将你家承包的土地全部确权给了汪某并颁证。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结束后至今,平桥八社无机动地,因此你一家无耕地。现你家原有的耕地被征占并有补偿,你要求要回其承包地。
二、处理情况
(一)将汪某多的2份土地划归你家。
(二)待社上有机动地时,立即补齐你家的土地。
(三)若你对此有异议,建议你走司法途径解决。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