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小孩2013年6月6日在浙江省出生,已上户于什邡市皂角街道办木枋村2组,现在小孩生病住院于浙江省,请问小孩(现在只有一个月)的医疗费有得报销吗?还没有给小孩买保险。
匿名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在留言板上咨询“新生儿住院报销问题”的信件,已转交我局受理。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来信中提到您的小孩现在在外地住院,还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因此医疗保险不能报销。
二、如果您的小孩是城镇居民户口,按照德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规定,新出生的居民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未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
如果您的小孩是农村户口,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详情请咨询什邡市卫生局农合科,电话:0838-8219317,82193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