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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民工的拆迁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失望的虾米  2013-06-13 12:06 已回复

尊敬的州委书记您好:
感谢您能看到我所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原是盐源县的农民,老家房屋因98年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已毁,因家庭贫困无法重新修建住房,儿女也因家庭贫困被迫辍学在家。为了生计,2001年举家来到西昌打工。后2006年女儿嫁在西昌本地,也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们也一直在女儿,女婿家居住至今!两年前女儿和我们共同出资,在他们原有的老宅基地上修建了住房为我们养老,安享晚年!此老宅基地上的房屋,因08年洪水被冲垮,一直没有再建。
现因政府新城规划,我们所在地属于拆迁范围之内。拆迁工作组到达后,我们也积极支持拆迁工作。但因种种原因我们的户口无法迁入本地,工作组说我们不属于拆迁安置范围。在他们的压力之下,房屋测量后,房屋赔偿款和修房所花的钱有很大的差距。一辈子的心血都在这房子里面了,为了修房还借了亲戚朋友10多万的钱,现在我们靠打工和卖菜来赚钱还账!工作组不但不给我们安置的平方,还通过欺骗,吓唬的手段逼我们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其实我们要求也不多,也不过分,哪怕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平方,有一个名额在,剩余的我们自己出钱购买,这就能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但工作组没给我们一点希望,还说要强拆!我已经是马上60岁的人了,不可能还有能力再去买房修房了!但现在我们面临的又是无家可归的困境,无法想象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请相信我所说的经历都是真实的,是可以调查的!
所以通过很多途径才知道,在这儿能和尊敬的领导讲述我们的困难!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的政府,能为我们这些底层的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的!万分的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小庙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7-11 11:13

失望的虾米: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西昌市小庙乡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因你的户籍在盐源县,不属于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一组村民,按征地拆迁政策你不属于安置对象。你在泸川村一组你女婿的承包地上建有一楼一底砖混房屋,该房屋未经政府批准属违章建筑房屋,但考虑到你家庭的实际困难,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拆迁政策,对你的实物进行了100%的补偿。你们也很支持拆迁工作,自愿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并按时腾空了房屋。
感谢你对西昌市西部新区建设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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