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一辆雪铁龙C5轿车于2011年中午在沙湾西锦国际被盗,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工作人员登记了一下,简单的询问了一下相关情况,然后说有消息会通知我。但是他们不予立案,说着总涉及感情纠纷,不好办!不好办就不办???他们这种只为自己的政绩考虑不顾辖区群众财产安全,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更破坏了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像这种严重不作为的警务人员应该给以处置,还人民群众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
网友:您好!
经查,关于您反映的车辆被盗一事,您于2012年6月14日到公安金牛分局北巷子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已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了受理。经过初步调查,2011年11月,您前男友黄某在与您分手后,将登记在您名下的雪铁龙C5轿车(购车款由黄某支付)从居住地“西锦国际”开走。目前,北巷子派出所仍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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