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叙永县后山镇人丰收村人.听说危房拆了建新房.而且还是低保户.政府有补住吗?.今年有这个指标吗?就填了个申请上去村官说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还有就是以前老房地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我们家还没有分户.现在建新房地基证上写成儿子的名字,像这样如果有这个指标可以吗?还是说新房地基证也是要父亲的名字才能的到这个补住钱呢?谢谢.给你添麻烦了.
网民朋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危房改造及宅基地审批政策的诉求,我县高度重视,现给你作如下答复:
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该项目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工作要求严格。根据县政府下达给乡镇的指标,各村先摸排规划,镇政府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将指标分解到各村。该项目只解决属于A、B、C、D四个等级的危房,A、B、C三个等级的危房只进行加固维修,D级危房必须进行拆除新建。2012年的资金补助标准是:加固维修每户补助7500元,拆除新建每户补助10000元,拆除新建户中属于享受低保的每户增加6000元。确定对象的操作程序是:危房户向村、镇提交书面申请,镇、村两级安排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然后将初步确定的对象户在其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认可后,方可确定为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户。对象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确认合格,方可兑现补助金。补助资金是镇财政通过对象户的一卡通打入银行账户,后山镇2012年实施的100户拆除新建的补助资金已经全部打入建房户的一卡通。2013年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政府至今还未下达指标。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满60周岁以下的成员,确因住房困难需要建房的,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交所在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审核,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政府按政策规定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逐户颁发宅基地批准文件。
事权部门:后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