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郫县中医院领导扣押职工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每个月从刚刚参加工作的职工工资扣除200元保证金,和职工签订违反法律的违约金条款,望领导调查此事,还百姓公平正义。谢谢!
网友,您好!您于2013年4月29日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卫生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院领导扣押职工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问题。郫县中医医院为保证医院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在取得职工本人同意和自愿的前提下,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证件实行集中保存。存放期内本人若需使用,只需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取走。医院并非是扣押职工相关证件。
二、关于中医医院收取职工保证金问题。郫县卫生局已要求郫县中医医院停止收取保证金行为,并退还已收取的职工保证金。
三、关于与职工签订违反法律的违约金条款问题。医院与每位职工签订劳动人事合同时,对职工违约行为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