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书记:我是郫县和佳公司的一名环卫工人,我们工作长期加班加点,经常早上6、7点上班,晚上11、12点才休息,但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年多,但我们的工资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去年郫县劳动部门说是和佳公司资金不足,怎么又过了半年都还没解决?请求尽快上调工资,并补发这一年半新旧标准工资差额和相应的加班费差额。
网友,您好!
您于2013年4月26日留言反映“郫县和佳公司没有执行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郫县和佳公司”实为“郫县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揽了郫县部分乡镇的环卫工程,目前现有环卫作业人员383人(其中,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的共有315人)。
二、关于加班费的问题。经核实,郫县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工资发放表中均体现了加班费。如劳动者认为加班费发放未足额,可先同该公司核对,经核对后确认未足额的公司必须足额支付;如核对加班费时存在争议,可直接到郫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三、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郫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50元。经核实,郫县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部分环卫作业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仍然按照8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在领取工资。2013年5月13日,郫县人社局已责令郫县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要求该公司依法执行成府发【201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从2012年1月1日起为未达到每月105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环卫作业人员补足工资。劳动者可向郫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咨询。(电话:8792862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