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安中心小学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一直利用“营养改善计划”名义每月针对在校就餐学生收取100元餐费。众所周知,“营养改善计划”根本无需学生自行缴纳餐费,可是全安中心小学每月却在明目张胆针对在校就餐学生收取100元餐费,属于明显违规行为。难道全安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已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拨款进行私用?此外,按照教育部规定,“营养改善计划”仅仅面向在校学生开展,领导班子、教师在校就餐必须自掏腰包,可是全安中心小学每天都有领导班子、教师免费在校就餐,更可恶的是,部分教师竟将饭菜私自打包之后偷偷带回家中。学生饭菜供应本就不足,部分教师竟然去争学生午餐,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愤怒!希望市中区教育局予以严肃查处。谢谢!
网友反映全安中心小学“利用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名义,收取在校就餐学生100元餐费”问题的处理笺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纪委牵头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营养改善计划”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目前,内江市只有东兴区列入该计划范围,市中区并未列入。市中区财政、教育从未拨付“营养改善计划”款项到区内各校。该网友对“全安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拨款进行私用”的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学生餐费问题
经查,全安中心小学食堂于2012年9月中旬投入使用。学校安排有专人对食堂运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规范管理。学校现有学生1325人,自愿在校就餐学生900人左右(在食堂投入使用之时,学校召开了家长座谈会进行宣传,并向学生家长发放了“全安中心校食堂投入使用的宣传单”;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自愿就餐书面申请)。学生午餐标准为每餐4元,包括一荤一素加米饭,饭菜数量不限,在不浪费的前提下包吃饱。不存在“学生饭菜供应不足”问题。学校于月初公示当月学生在校就餐的天数,学生按每天4元的标准预交餐费,月末按实际就餐天数结算并完清了相关手续。学生及家长均对此感到满意。
三、关于教师免费用餐问题
为加强学生就餐及餐后管理,学校组织了教师到班义务值守,进行必要的管理(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也无任何报酬)。值班教师和学生吃相同的饭菜,同样每餐4元,其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给了食堂,不存在“领导班子、教师免费在校就餐”现象。关于“饭菜私自打包”问题,经查,学校食堂周五余留有少量饭菜,因要保留至下周一,搁置时间太长,极易变质,故交由食堂员工处置。
我局已要求全安中心校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