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我们是阆中市西山乡一村四组村民,我们地处秦巴大山区,很多年以前就知道伟大的中央有村村通公路的规划,可是至今我们组上都没通路,请教书记同志,我们的路还能通吗?
侯军你好!
根据我国现行农村道路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在目前的农村道路建设中,按照村民自治的法律准则,以村为业主,依照“一事一议”和“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原则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其资金来源分为国家项目资金补助和群众自筹,或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如被纳入项目规划,并成功立项获得项目支持的,按照道路等级由国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助,但也不是全部由国家承担,剩余部分仍需由群众自筹,如未获得项目支持的,则全部由群众承担。
由于你反映的一村四组道路无项目支撑,加之部分农户长期在外务工,在家农户筹资难,该组道路改造一时难以实现。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尽力争取早日实现该组道路改造!
西山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